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地勘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涉酒问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北京市地勘院关于严禁违规饮酒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市生态所纪委认真履责开展监督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理顺工作思路,强化监督重点,制定了《市生态所关于开展涉酒问题相关工作的监督方案》,重点围绕涉酒等违纪违法问题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落细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精准高效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签订承诺书强化自主约束力。组织全所在编职工签订禁酒“八不”承诺书128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纪守法。
二是分级分层开展教育提醒。所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共计36人分级分层、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提醒42人次,要求班子成员灵魂深处反思反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彻底整改。要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用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加强党纪党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学习,把制度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认真履职尽责,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严于修身律己,给职工群众做榜样。要求中层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对于签署的禁酒“八不”承诺书,自己要做到,还要教育督促下属做到;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任何时候不能有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自我约束,牢记自己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身份。
三是随机抽查确保宣教到位。通过面谈、电话随机抽查的方式,按照覆盖全所各部门,不少于全所职工总人数20%的比例,抽查了各部门对禁酒八条规定的宣传教育情况,确保人人知晓。
四是逐一核查警示教育大会落实情况。通过检查支部工作手册、部门专题报告,查看各部门、各支部传达学习6月30日市地勘院“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李文忠书记的讲话以及《六项纪律149条负面清单,引以为戒》情况。
今后,所纪委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常治长效,坚决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再次发生,为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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