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土壤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建设单位:北京城谷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基本概况
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位于平谷区马坊镇南部。我单位在地块建设单位的带领下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初步踏勘,在获得部分地块资料的基础之上对调查地块再次进行踏勘与污染识别工作,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同时对地块主管部门人员以及了解地块情况的人员进行访谈,并对前期资料分析与现场踏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对欠缺的资料进行了补充收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2月31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2019年12月17日)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应对原场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因此,受北京城谷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3.调查结果
通过对本调查地块依次开展污染识别、初步调查工作所得到的结果显示,本项目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或风险评估等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656-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调查工作到初步采样阶段结束。调查地块满足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
附件: 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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