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生态所党委印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不逾纪律红线。全所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履职尽责,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不断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家风,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一以贯之、守正创新,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保密、意识形态等教育管理。三是严格24小时值守,确保节日安全。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二要严明纪律,令行禁止。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购物卡等;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加“一桌餐”、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在单位食堂、公务活动、婚丧喜庆事宜等用餐上铺张浪费、讲排场;严禁酒后驾车、打架滋事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三要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所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履行监督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固定堤坝。紧盯节日节点和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实施精准监督,采取节前约谈、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监督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一旦发现“四风”隐形变异、出现反弹苗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还将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市生态所纪委也在第一时间转发了《营造风情气正节日氛围》的工作要求,通报了《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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